五部门发文,在大湾区持续优化“跨境理财通”试点

来源: 综合自新华社、政策原文          发布时间:2025-01-26

  记者1月2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从6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制度型开放。

  意见聚焦的6个方面分别是: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转移汇入汇出、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排、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等。

  其中,在支持购买境外金融服务方面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持续优化“跨境理财通”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金融机构购买港澳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扩大参与机构范围和合资格投资产品范围等;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新街坊设置澳门金融服务专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在人民币、澳门元双币种收单模式下为澳门新街坊居民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等。

  根据意见,上述政策措施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明确部署承担对外开放重要任务的合作平台先行先试,推动试点地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制度型开放、系统性改革成效、开放型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