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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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存在 1.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内地境内多方通信业务,对香港服务提供者所占股权比例不设限制。 2.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存储转发类业务,对香港服务提供者所占股权比例不设限制。 3.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呼叫中心业务,对香港服务提供者所占股权比例不设限制。 4.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服务范围仅在广东省内),对香港服务提供者所占股权比例不设限制。 5.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业务(应用商店),对香港服务提供者所占股权比例不设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