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自2004年实施以来,截至2014年年底已累计有85.6亿美元受惠货物进入内地,关税优惠47.1亿元人民币。
其中,香港、澳门受惠货物分别为84.7亿美元和8556.1万美元,关税优惠46.7亿元人民币和4418.3万元人民币。
内地海关统计显示,2014年香港CEPA项下货物进口受惠货值和关税优惠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7%和8.4%;同期,澳门CPEA项下货物进口货值增幅由2013年的2.1%提高到2.6%。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海关认真贯彻中央对港澳工作有关指示精神,着力落实好《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积极开展原产地标准磋商工作,并与港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商讨推进原产地证书的电子化,不断便利企业通关,有效推动港澳CEPA货物贸易深入发展。(彭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