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国家商务部27日合办2017《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宣讲会,向业界介绍今年6月内地与香港在CEPA框架下签署的两项新协议。
据介绍,内地与香港自2003年签署CEPA后,至今已在CEPA框架下签署共10份补充协议和4份子协议,包括今年6月28日新签订的《投资协议》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孙彤在宣讲会上指出,内地和香港互为最重要的投资伙伴,今年签署的《投资协议》填补了过去CEPA中投资领域的空白,为两地大规模的投资提供系统综合性的保护措施;《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既保留传统领域的合作内容,也根据需要加入“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等新的合作内容。
孙彤表示,国家将会透过优化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等多个方向促进外资发展,相信香港作为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商及旅游)容伟雄指出,CEPA过去十多年来循序渐进地扩大开放,成为香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周年的庆祝活动之一,宣讲会还回顾了CEPA过去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发展的情况,以及CEPA措施在不同领域的落实情况。
宣讲会设专题讨论环节,涉及金融、会计、创新科技合作等领域;经验分享及答问环节也帮助业界进一步了解CEPA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