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港澳办2009年2月6日公布的《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的有关规定,香港记者赴内地采访,需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领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发的“港澳记者采访证”。
领取“港澳记者采访证”的具体程序如下:
1、登陆中联办网站(http://www.locpg.gov.cn),下载《港澳记者采访证登记表》,按照表格上的内容逐项填写。
2、将已填妥的《港澳记者采访证登记表》交机构采编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并注明负责此项采访的记者的联络方式。
3、将《港澳记者采访证登记表》扫描件或图片档、申领采访证记者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320×240像素以上,100-200KB,JPG格式)寄往电子邮箱locpg_media@hotmail.com。
“港澳记者采访证”制作完成后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记者,请接获通知后前往中联办大堂接待处领取。
联系电话:23087334,23087364 传真号码:2308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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