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5月28日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发表谈话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有关决定,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加固了制度基础,使“一国两制”的根基更加牢固,香港的前途更加光明。
发言人指出,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但香港内外的破坏性力量一直没有停止对“一国两制”的干扰和破坏。特别是去年的“修例风波”中,“港独”言行肆无忌惮,激进暴力触目惊心,恐怖主义犯罪日渐显现,“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受到严重挑战,香港的法治和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冲击,香港居民的权利、自由和香港的繁荣稳定受到严重威胁。香港的前景由此蒙上浓重的阴霾。值此严峻而紧要时刻,全国人大作出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这将有效堵塞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一国两制”的制度根基由此更加牢固,香港的繁荣稳定由此更有保障。唯有“一国”之本得到坚守,“两制”之利才能充分彰显。
发言人指出,在国家层面进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中央政府基于香港局势作出的慎重决策,针对的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对于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构成任何影响。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极少数人而言是高悬利剑;对于香港广大居民来说是制度保障。
发言人表示,此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坚守依法治国、依法治港原则的重要体现。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决心和诚意无可置疑。下一步,有关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和执法行动,都将严格依法行事,严格遵守法定的职权,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成后,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会改变,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会改变。香港将会以更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者,继续保持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
发言人指出,全国人大在审议有关决定的过程中,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表达了坚决的支持和热烈的期待,传递出全中国人民反对外来干涉、维护国家安全的共同心声:中国主权,不容挑战;国家安全,必须坚守。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势在必行,事在必成。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没有人比中央政府更珍爱香港,没有人比中央政府更关心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香港居民的根本福祉,没有人比中央政府更有决心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国务院港澳办将依照全国人大的决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展开有关立法工作。我们同时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的有关立法工作,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在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带领下,进一步凝聚反分裂、反暴力、护法治、保稳定的正能量,集中精力严防疫情、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