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6月30日上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广大官兵完全拥护、坚决支持。
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法治秩序是香港发展的前提,这次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将坚决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推动“一国两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有力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防范和遏制外来干涉,保障香港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也必将为香港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便利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发展香港经济、改善香港民生,充分展现“一国两制”的制度优越性。
在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之际,这部关乎香港长治久安的重要法律颁布实施,是“一国两制”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香港国安法堵住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漏洞,很好地体现了“一国”和“两制”的统一、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障香港市民合法权益的统一。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完善,标志着“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进入了新里程,必将有力推动香港由乱而治、重新出发。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香港国安法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兼顾“两制”差异,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种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其刑罚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来说,这部法律是高悬的利剑;对于绝大多数遵纪守法的香港居民来说,这部法律是有力的保障,将使香港拥有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
中央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人民军队作为捍卫国家安全的坚强柱石,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及其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有信心有能力粉碎任何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信心有能力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全军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