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8月26日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揭牌仪式上表示,香港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可在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发挥“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发展蓝图,在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由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代表所组成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26日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该委员会在揭牌仪式后举行了首次会议,讨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规则指引等。
郑若骅表示,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以来,粤港澳大湾区一直迅速发展。作为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重要一环,推广调解在大湾区内广泛应用将能优化大湾区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郑若骅说,去年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三地法律部门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作为促进调解工作的合作平台,让区内商界及市民能更善用调解服务。
她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法律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已取得一定成果。例如,根据今年5月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深圳为其中一个试点,认可香港的清盘程序,内地的破产管理人也可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在内地的破产程序。此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已相应落实,首次考试已于7月31日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