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意见 多举措推动深圳香港澳门互联互通

来源: 媒体综合          发布时间: 2022-01-27

  日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同商务部、广东省、深圳市等研究制定的《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涵盖科技、金融、医疗等6大领域的24条具体举措,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牵引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其中还有多条涉及港澳措施,进一步推动深港澳互联互通。

香港维港景色。

  01 推动深港澳保险市场互联互通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保险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在符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前提下,为已购买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港澳保险产品的客户提供便利化保全、理赔等服务,推动深圳与港澳地区建立有关资金互通、市场互联机制,试点在深圳公立医院开通港澳保险直接结算服务并允许报销使用境外药品。

  02 放宽香港医药准入限制

  《意见》明确,下放深圳受理港澳服务提供者来深办医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港澳独资、合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流程。鼓励有优秀临床经验或同行认可度高的境外医疗技术骨干按规定来深执业。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体系。支持在深圳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和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探索开展国际远程会诊。

  03 放宽子弟学校市场准入

  教育部和深圳市探索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部市联合审批机制。放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市场准入,允许内资企业或中国公民等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促进内资企业吸引外籍人才。

  04 探索粤港澳空域协同管理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空域管理试点,加强粤港澳三地低空飞行管理协同,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发展跨境直升机飞行、短途运输、公益服务、航空消费等多种类型通用航空服务和通用航空投资、租赁、保险等业务,建设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基地航空公司。优化调整大湾区空域结构,完善国际全货机航线,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探索粤港澳三地空域管理和空管运行协同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大湾区空域使用效益。

深圳河两岸。

  05 优化邮轮游艇行业准入环境

  《意见》提出,支持深圳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巡游航线、游艇自由行开放水域范围、出入境码头审批等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试点探索深港游艇操作人员证书互认,对深圳自由行入境游艇实行免担保政策。积极支持在深圳前海注册的符合条件的邮轮公司申请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探索建立游艇型式检验制度,简化进口游艇检验,对通过型式检验的新建游艇或持有经认可机构出具证书的进口游艇,可按照船舶检验管理程序申领或者换发游艇适航证书。支持符合条件的粤港澳游艇“一次审批、多次进出”,允许为其办理有效期不超过半年的定期进出口岸许可证。

  06 放宽通信行业准入限制

  《意见》支持深圳开展5G室内分布系统、5G行业虚拟专网及特定区域5G网络建设主体多元化改革试点。安全有序开放基础电信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卫星应用企业申请卫星相关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与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合作,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和卫星固定通信业务。支持深港澳三地通信运营商创新通信产品,降低漫游通信资费。

  07 试点跨境数据安全管理

  此外,《意见》还提出,在严控质量、具备可行业务模式前提下,审慎研究设立数据要素交易场所,加快数据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集聚与流通等。重点围绕金融、交通、健康、医疗等领域做好国际规则衔接,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制定,在国家及行业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出境)安全管理试点,建立数据安全保护能力评估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以人民币结算为主,研究推出一批需求明确、交易高频和数据标准化程度高的数据资产交易产品,利用区块链、量子信息等先进技术实现数据可交易、流向可追溯、安全有保障,探索建立数据要素交易领域相关标准体系。探索建设离岸数据交易平台,以国际互联网转接等核心业态,带动发展数字贸易、离岸数据服务外包、互联网创新孵化等关联业态,汇聚国际数据资源,完善相关管理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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