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1月16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暂缓新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核把关,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执行“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1月16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暂缓新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核把关,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执行“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