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在港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及签注,需前往香港中国旅行社或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领事部中国人证件处办证柜台办理,相关手续如下:
一、办证须知
1、 申请人须逐项如实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申请表”,字迹要清楚。
2、 须提交有效的台湾身份证(正、反两面)和入出台湾的旅行证件影印件,影印件要清晰。
3、申请人为十六岁以下儿童,如无身份证者,须提交户籍誊本的复印件;
4、 提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一张,照片图像清晰,颜色反差较大,背景无景物,且光面像纸为宜。为防止贴错照片,请您在照片背面签名。
5、 因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件的,请您在“通行证申请表”中的“前往地点及其它说明”栏内写明申请事由和要求取证时间。
6、 因证件遗失申请补办的,请您提交警察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因证件损毁申请换领的,请您在“通行证申请表”中的“前往地点及其它说明”栏内写明证件损毁情况。
7、 《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内页用完的,可换领新证件;重复申请办证,不予受理。
8、 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可以由本人直接办理,也可委托旅行社代办。
二、办理证件、签注的时限
1、 办理《通行证》(含办理签注,下同)为4-7个工作日,急件为3个工作日以内,遇香港公众假期顺延(下同)。
2、 办理签注为2个工作日,急件为1个工作日以内。
3、 遗失、损毁补办证件为15个工作日。
三、证件收费(单位HK$)
1、 证件240元
2、 签注100元
3、 加注50元
4、 证件加急120元(加收)
5、 签注加急50元(加收)
6、 遗失补办480元
7、 损毁换领480元
四、注意事项
1、请您妥善保存证件,不要折皱,亦不可损毁、涂改、转让。
2、《通行证》持有人前往大陆后,应随身携带《通行证》,因故不能在证件的签注有效期内离开大陆的,应到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停留延期手续。
3、 持证人因在大陆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或因其它事务来大陆后,需要多次来往大陆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多次有效签注。
五、香港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办证点和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领事部中国人证件处办公地点、时间、电话
1、港中旅
总 社:香港干诺道中78-83号中旅集团大厦2字楼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六 9:00-17:00,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2853 3573
传真:2850 8489
湾仔分社:湾仔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六 9:00-17:00,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2832 3871
传真:2832 7002
尖沙咀分社:尖沙咀弥敦道27-33号良士大厦一字楼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六 9:00-17:00,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2315 7215
传真:2315 7295
旺角分社:旺角洗衣街62-72号得宝大厦3楼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六 9:00-17:00
公众假期 9:30-12:30、14:00-17:00
电话:2789 5940
传真:2391 9522
机场办事处:香港大屿山赤腊角机场客运大楼五楼抵港层(禁区)中央客运廊5Z531室(近27号闸口)
营业时间: 8:45-22:00,公众假期照常。
电话:2261 2062
传真:2261 2069
(来源:http://www.ctshk.com/zhengjian/taiwan.htm)
2、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领事部中国人证件处
办公地点: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低座六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香港公共假期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语音咨询电话:(852)-34132300(24小时)
传 真:(852)-34132604
邮 箱: fmcovisa_hk@mfa.gov.cn
(来源:http://www.fmcoprc.gov.hk/chn/lsfw/defaul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