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们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
我们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承认台湾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以至自治区的地方政府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
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这不现实。
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所以我们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我们希望台湾方面仔细研究一下一九八一年九月叶剑英提出的九条方针政策[1]的内容和一九八三年六月邓颖超在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的开幕词[2],消除误解。
你们今年三月在美国旧金山举办“中国统一之展望”讨论会,做了一件很好的事。
我们是要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统一事业。如果国共两党能共同完成这件事,蒋氏父子[3]他们的历史都会写得好一些。当然,实现和平统一需要一定时间。如果说不急,那是假话,我们上了年纪的人,总希望早日实现。要多接触,增进了解。我们随时可以派人去台湾,可以只看不谈。也欢迎他们派人来,保证安全、保密。我们讲话算数,不搞小动作。
我们已经实现了安定团结。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是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的,有关政策是逐渐完备起来的,我们将坚持不变。
中美关系最近略有好转,但是,美国的当权人士从未放弃搞“两个中国”或“一个半中国”。美国把它的制度吹得那么好,可是总统竞选时一个说法,刚上任一个说法,中期选举一个说法,临近下一届大选时又是一个说法。美国还说我们的政策不稳定,同美国比起来,我们的政策稳定得多。
注 释:
[1]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的关于大陆和台湾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是:“(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二)海峡两岸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九)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2] 一九八三年六月四日,邓颖超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中说,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任务。她指出,我们尊重历史,尊重现实。我们充分考虑台湾各族人民的愿望和台湾当局的处境。我们不仅考虑到现在,也考虑到将来。祖国统一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将持久合作,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祖国统一之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互为补充,互相支援。只有在现实基础上的真正统一,才能带来国家富强,民族兴旺。赞成祖国统一就是爱国。在统一的大前提下,一切问题都好商量,总会求得合情合理的解决。我们深切希望台湾各族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同祖国大陆各族人民一道,继续为祖国和平统一献计献策,共商国是。在这次会议上,邓颖超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席。
[3] 指蒋介石和蒋经国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