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国的国徽图案,中间是五星(国旗)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麦稻和齿轮(两把麦稻组成正圆形的环,齿轮在下方麦稻杆的交叉点上,齿轮的中心交结著红绶,红绶向左右绾住麦稻而下垂)。其中,五星、天安门、齿轮和麦稻均为金色,圆环内的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色和金色,在中国是象征吉祥、喜庆的传统色彩;两者融合,也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和庄严。
中国的国徽图案均有其象征意义:五星象征著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的大团结;齿轮和麦稻象征著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天安门体现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同时也是国家首都北京的象征。从总体上说,国徽图案象征著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以及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中国的国徽图案以及对该图案的说明,是1950年6月18日,在全国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同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颁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并由国家主席颁令予以公布,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之一。
(据中国政府网资料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