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决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由国家主席发布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当年10月1日起实行。
中国国旗的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五角星用黄色是为了在红地上显出光明,黄色较白色明亮美丽,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著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著一个中心而团结,在形式上也显得紧凑美观。
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国家发布《国旗》和《国旗颜色标准样品》两项国家标准,规定了国旗的形状、颜色、图案、制版定位、通用尺寸、染色牢度等技术要求,并宣布于199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中国政府网资料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