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负责人就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答记者问
问:十七大代表选举中如何进一步扩大民主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请谈谈在这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从前几次全国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看,有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在借鉴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方面采取了一些实际步骤,有一些新举措新办法。从十七大代表的产生程序可以看到,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体现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其中新的举措有以下几点:
一是扩大了差额选举比例,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正式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5%,差额比例比十六大时增加了5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了选举人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好中选优。
二是县(市)和地(市)两级党委上报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由过去的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由常委会提名、全委会讨论决定,扩大和完善了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环节的民主,有利于选准选好推荐人选。
三是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实行考察预告;选举单位对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便于更加广泛地听取意见。
四是省区市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前,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听取意见。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将会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五是提高了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除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维持不变外,其他选举单位中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一般比十六大时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省区市还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代表。提高一线代表的比例,可以更好地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是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宣传。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是一项重要的党务活动。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程序方法及有关要求,并根据代表选举工作的不同阶段,适时进行宣传报道。
(来源:中国政府网)